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负全力做好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及《越秀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意见》通知精神,现就广州市越秀区大南路小学关于学生校内课后托管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机构参加。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大南路小学学生校内托管服务
服务内容
服务收费预算
服务期限
学生基本托管
午休托管5元/生/天
下午托管10元/生/天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年一签
素质类课程
(艺术、体育、科技类)
不得高于越秀区少年宫同类型课程收费标准
二、项目内容:
三、参与遴选的第三方社会机构资质及其他要求:
1.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许可证或登记证书颁发期限2年(含2年)以上;
2.要向学校提供人民币30万元的履约保函原件;
3.在校内托管服务实施前,学校将与第三方机构签订校内托管服务协议,列明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等相关事项,明确双方责权关系;
4.本合作不接受联合体第三方社会机构进入,第三方社会机构一旦与学校签订校内托管服务协议,不得转包、分包;
5.第三方机构要为每一位参与托管服务的学生购买服务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
6.建立进退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等问题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坚决取消入校服务资格。
四、递交资质佐证材料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机构简介文件;
3.共同开展校内托管服务方案;
4.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投递资料截止时间:年8月26日17:00(注年8月23日9:00开始受理投递文件)
六、投递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大南路号
七、遴选时间:年8月27日14:30
八、遴选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大南路小学会议室
九、信息查询:大南路小学
联系人:欧阳主任
联系
广州市越秀区大南路小学
二0二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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